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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力度支持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6/01/05 3.2k 阅读 61 点赞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力度,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结合本市实际,对2013年出台的《杭州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3〕59号)进行了全面修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力度支持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2.《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

3.《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

5.《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5〕58号)

6.《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提升发展质量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注发〔2024〕10号)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3号)

8.《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9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市监注〔2025〕3号)

9.《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版)的通知》(杭政函〔2025〕21号)等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要求、加大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力度、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通过加大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力度,加强政务服务系统集成和政策接续,降低“个转企”转换成本,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部分是加大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力度,共有8项举措。一是打造特色品牌,重点提升打造“小店帮”品牌,组建多领域“小店帮帮团”,扩容“小店帮帮团”队伍。二是深化分型分类,建立个体工商户“信用账户”,采取差异化帮扶举措,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诚信经营、发展潜力大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三是发展重点行业,推动传统民生行业与新业态、新消费场景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便利化、标准化、品质化的小店经济集聚区。四是降低经营负担,鼓励实行平台佣金阶梯式收费,探索互补业态分时租赁等经营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减免房屋租金、停车费等费用。五是强化金融支持,深化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信用贷款产品,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六是深化合规指导,统筹开展行政合规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分层分类培训,推广“一键和解”应用。七是推动数智赋能,建设个体工商户发展一体化服务平台,建立个体工商户“数据共享池”,构建个体工商户发展评估体系,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各领域的应用。八是提升社会认同,在政策制定、荣誉评定、资金奖补等过程中平等对待企业与个体工商户,保障个体工商户及经营者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商业竞争等领域的合法权益。

第三部分是支持转型升级为企业,共有9项举措。一是优化登记流程,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通过直接变更方式转型升级为企业,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保留其字号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二是支持二次转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可申请二次转型升级为合伙企业或公司。探索同一自然人经营的多家个体工商户,其中一家转型为公司的,其余可依法转型为该公司分支机构。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加强“个转企”清税信息、登记数据跨部门共享。四是接续事项办理,加强“个转企”登记注册环节采集信息跨部门共享,接续办理关联事项,探索“个转企”预检服务。五是延续行政许可,符合相关条件的,行政许可部门可通过变更、延续等方式依法办理,最大程度简化手续。六是加强税费支持,个体工商户将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七是提供集成服务,实现“个转企”线上申请“一次提交”和“一网通办”,线下申请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完善帮办代办服务。八是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个体工商户书面承诺已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登记机关指导其合理设置注册资本和出资期限。九是实施过渡期管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过渡期内依法延续原有管理和激励措施,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加强市区两级个体工商户帮扶发展协作,统筹保障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经费。及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集中公布各领域帮扶政策。加强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个体工商户培育帮扶和“个转企”相关政策。

四、修订的主要情况

(一)政策目标升级,实施“培育+转型”双轮驱动。《实施意见》将政策重心从单纯支持转型升级,调整为培育帮扶与转型升级同步推进。通过系统性帮扶举措与政务服务优化,帮助个体工商户提升经营能力、扩大规模,为其自然过渡为企业形态创造有利条件,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帮扶措施扩容,构建“八大赋能”培育体系。《实施意见》突破传统以信贷支持为主的单一帮扶模式,创新推出8项精准培育帮扶举措,形成全方位支持,全面响应新时代个体工商户多元化发展需求。

(三)转型服务优化,打造“全周期”护航机制。《实施意见》在“个转企”登记流程简化基础上将服务延伸至转型升级全过程,针对转型升级过程中的痛点难点,提出9项转型升级服务,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覆盖转型前、中、后全周期的服务保障。

五、适用范围

在杭州市范围内适用。

六、施行时间

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杭州市知识产权局)

解读人:鲍亨利

咨询电话:0571-8958258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