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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交通安全

汾口所“弘国青·守初心”:树立全警劝导意识 加强群众安全出行

2021/01/12 8.1k 阅读 348 点赞

随着《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以来,汾口派出所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但仍有部分群众本着侥幸心理,不安全佩戴头盔。

1月11日,汾口派出所民警在出警途中发现有群众没有佩戴头盔,便立即下车进行劝导,并告诫群众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交通安全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