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月、范新宇
您好:
因你们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杭州市西湖区定北家园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之规定,本所于2026年10月22日已将你们的户口迁至杭州市西湖区庙山东村3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转塘派出所
2026年10月22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博美路128号转塘派出所
联系电话:0571-87310350 陈警官
转塘派出所依职权迁移户口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1 | 陈红月 | 330106********2723 | 杭州市西湖区定北家园************ |
2 | 范新宇 | 330106********2719 | 杭州市西湖区定北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