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杭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三定”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杭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三定”规定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不再承担市长顾问团成员的联络和服务等日常工作职能。
二、将人事秘书处承担的“收集、整理、分析、编辑和报送重要综合信息,编发调研信息刊物,为市政府决策和市政府领导提供咨询信息服务”职责交由社会研究处承担。
三、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及所属单位的综合考评以及机关党群工作委托市政府办公厅统一管理。
调整后,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参事室)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行政编制保持不变。
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