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
行政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2006〕34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24/05/10 1.1w 阅读 156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3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433号)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办〔2006〕34号等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