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属及申报权利人:
因文后所附“注销户口人员名单”里的居民户口存在已经死亡未按规定注销的情形,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本所已于2026年4月13日依职权予以注销,请按规定及时交回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不服本所该注销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附:南星派出所注销户口人员名单2026.04.13.xlsx
南星派出所
2026年4月14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洋泮路85号
联系电话:86081748(转人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