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郡梓、孙龙、孙承熙、王姝涵
您好:
现房屋权利人要求你们将登记在杭州市西湖区三墩辖区的户口迁出,经派出所提醒后,你们拒不迁出户口。根据浙江公字[2020]5号文件《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的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一百三十六条等户口管理规定,本所拟依职权办理户口迁出登记。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内书面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本所将直接迁至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三墩街188号,挂靠在公共集体户。本公告期限为10日。
迁移人:罗郡梓,4401811********8423
迁移人:孙 龙,130604********0331
迁移人:孙承熙,130602********1510
迁移人:王姝涵,360824********2964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公安分局三墩派出所
2026年3月2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文星桥25号
联系电话:0571-56301836 孙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