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扬宝等16人的亲属及申报义务人:
经核实,来扬宝等16人(详见名单)存在死亡未销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本所已于2026年1月28日之前依职权予以注销,请按规定及时交回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不服本所该注销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附:
四季青派出所注销户口人员名单2026.01.28.xlsx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景御路173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71-86960605
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四季青派出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