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绚、陈琼:
因陈绚、陈琼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杭州市上城区陆家河头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6年1月13日已将陈绚、陈琼的户口迁至杭州市上城区建国南苑39幢底。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小营派出所
2026年1月13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翰林街107号
联系电话:87183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