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晚,临安区衣锦街农林大路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吴师傅逆向行驶发生事故后不仅要担负全责,其电动自行车还被交警依法强制扣留。
当晚19时50分许,小刘晚饭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去朋友店里相聚。正当他由北向南行驶到衣锦街农林大路路口打算右转时,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迎面驶来,小刘发现情况连忙向右侧倒避让,但还是避让不及,最终两辆车还是撞在了一起,两人双双倒地。发生碰撞后吴师傅连忙起身查看情况,而小刘却迟迟无法起身。经医院检查,小刘左手手腕骨裂,全身多处擦伤。
交警调查后还原了事故发生时的情况,事发前吴师傅原本正常行驶在农林大路上,但当他发现路口是红灯时,他选择在路口前跨越道路中心实线后逆向行驶,以便直接左转到衣锦街上,结果与正常右转的小刘撞了个正着。
交警认定:吴师傅因实施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导致事故,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吴师傅因实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电动自行车已被依法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