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
交通交通安全

临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设立首批电动自行车违法现场宣教点

2020/03/25 1.3w 阅读 273 点赞

为强化对电动自行车违法当事人的宣教警示,有效提升全区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从今日起,交警大队在城中街天目路口、钱王万马路口启动首批两个交通违法现场宣教点,凡是被交警查处到的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当事人,必须要在宣教点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才能予以放行。 

3月23日,交警锦城中队全警上路,在城区各大路口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对于查处到的违法当事人,交警在及时查纠的同时,一律组织违法当事人到宣教点现场接受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学习,通过观看教育片,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穿上红马甲在街头劝导等形式,增加违法时间成本。 

“以前总觉得不戴头盔也没什么,这次被交警拦下,抄写了一遍交通安全法规,我真的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一定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刚刚接受完处罚的市民王阿姨不好意思地说道。 

启动当天两个宣教点已有500余名违法当事人接受了现场宣教,并向过往市民发放“守护生命、文明出行”倡议书2000份,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交通安全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