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9日我们即将迎来第十八个”,国际档案日”此次主题为“请听档案说”。让我们一起走进“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了解档案,认识档案。
一、什么是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档案的表述为:“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科技等方面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常见档案机构
中央和县级以上各级各类档案馆
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
例如:国家档案局、人事档案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 、企业档案馆、学校档案馆等。
三、常见的档案类型
档案分类有很多,按照内容分类常见的档案有以下一些类型:
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指从学校转出的毕业生档案,并在后续不断记载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政治品质、思想认识、专业素养、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
文书档案:文书档案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由通用文书转化而来的那一部分档案的习惯称谓。油田档案中,文书档案通常对应档案管理系统2.0中的管理类档案。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 22)和《文书档案案卷格式》。
科技档案:包括科研、基建、设备等,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和《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会计档案: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和《会计档案案卷格式》。
专业档案:机关履行行业特有职责形成的专业档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理。
音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进行整理。
民生档案:包括各类与民生有关的专门档案,是党和政府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很好帮手。比如养老保险档案、仲裁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等。
四、档案的作用
存史 资政 育人
档案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工作查考的主要依据。
(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三)经济建设的宝贵资源。
(四)科学研究的可靠依据。
(五)政治斗争的有力工具。
(六)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
五、档案的利用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享有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五条
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应当依照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条
六、学籍档案小知识
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关系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称为学籍档案。等毕业后,学籍档案会转化为人事档案中重要的一部分。如果参加工作进入体制,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单位。如果进入非公企业,人事档案一般转入就业地或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人事档案转递不能自带。如果希望查询学籍档案转入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1.登录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并注册,在“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进行查询。
2.致电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询。
七、公共档案服务
1.全国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平台
核心功能:由国家档案局推出,实现全国1000余家档案馆联网,公众可在线提交查档申请,获取电子档案或邮寄服务,支持跨区域“一网通办”。
2.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
通过“就业创业”板块的“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专栏,查询档案存档情况,适用于离职人员、待业毕业生等群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