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老干部局、卫健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
现将《杭州市老年教育项目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委老干部局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民政局
2022年6月6日
杭州市老年教育项目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我省扶持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文件精神,助力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老年教育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号)有关要求,全市将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老年教育机构、共学养老基地和老年教育品牌项目,全面提升杭州市老年教育品质,促进老年教育快速、高质量发展。为有序推进我市老年教育项目建设与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2025年底前,完成100所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100个共学养老基地、100个老年教育品牌项目的建设工作。自2023年到2025年,分三批开展评估认定工作。每年度的具体评估时间及申报要求于当年4月由杭州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工作程序
1. 成立评估组织。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联合组建市级老年教育项目评审组,聘请有关专家组建评估小组。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老干部局、卫健委、人力社保局、民政局组建区、县(市)级评估小组,负责组织与推荐工作。
2. 组织建设工作。各区、县(市)组织本区域老年教育机构、共学养老基地、老年教育品牌项目的建设。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专项评估指标(详见附件1-3),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指导、推进等工作,有计划、分批次建设老年教育机构、基地、品牌项目。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共学养老基地和老年教育品牌项目,加大推介力度。
3. 开展初评推荐。各区、县(市)在初评基础上,每年各择优推荐2—5个老年教育机构、共学养老基地、老年教育品牌项目参加市级评估。省、市部门主管的老年教育机构、共学养老基地、老年教育品牌项目,由省、市主管部门初评并签署意见后,直接推荐参加市级评估。
4. 市级评估认定。市评估小组对照评估指标,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区、县(市)和省、市主管部门推荐的老年教育机构、共学养老基地与老年教育品牌项目进行集中评估认定,视情况进行实地抽查,初步确定市级认定名单,经市级老年教育项目评审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发文认定为“杭州市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杭州市共学养老基地”“杭州市老年教育品牌项目”。
三、组织实施
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市卫健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杭州市示范性老年教育机构、杭州市共学养老基地、杭州市老年教育品牌项目的建设、指导、督查与评估认定工作,杭州市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