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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12/05 5.5k 阅读 532 点赞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杭州市教育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日

杭州市教育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杭州市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化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为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加快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

1. 文明规范开展行政执法。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示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教育执法事项划转工作要求,健全执法联动机制及执法衔接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强化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应用,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广告治理。全面完成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登工作。加大对各类教育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组织力量重点开展对无证办学(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的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责任机构:基教处、职成教处、高教处、人事处、德体处、法规处,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2.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广泛参与教育管理、执法、检查、评查等教育行政行为,充分发挥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教育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执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检查的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复议监督。〔责任机构:法规处、办公室、宣传处、督导处等,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3.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以案治本”工作要求,强化个案的办案总结和指引,加强对教育行政领域纠纷的研判指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提高出庭应诉质效。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内容,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市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涉教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的沟通互动。〔责任机构:法规处、办公室、校安处、人事处、基教处、职成教处,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4.强化教育政务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修订《杭州市教育局教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配合“双减”重点工作,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力度。深化教育信用建设,以教育评优评先、行政许可为重点,推动在行政管理中嵌入信用核查。在教师资格认定、民办学校审批等工作中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度。规范开展教育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应用,确保用信依法合规,及时高效。专题开展青少年诚信教育,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审”、“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在中小学开展“诚信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责任机构:法规处、办公室、基教处、德体处、人事处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二、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5.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规范。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中共浙江省教育厅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教育系统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工作要求,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招生考试政策、学区划分调整、学校新建或改建等与师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教育改革政策或工程领域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实现全流程记录和归档留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为行政决策执行和调整提供重要依据。〔责任机构:秘书处、法规处、办公室,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6.强化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签订和履行监管,提升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严格落实机关合同先审查后签约制度,实行机关合同档案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法合规。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开展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法制审核力度,确保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文明。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教育依法行政的有效作用。〔责任机构:法规处,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7.加大教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结合教育年度工作重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落实信息公开栏目责任主体,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知情权。实施全市年度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加大全市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加大杭州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最多跑一次”改革知晓度。〔责任机构:办公室、宣传处、法规处、计财处、督导处、基教处、职成教处、人事处,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三、服务保障重点工作,推动数字化政府建设

8. 服务保障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对标省市数字化改革重大部署,着力推动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完善杭州教育数据主题库,升级城市大脑教育数字驾驶舱,重点推进“安心培训”(二期)项目建设,完善入学预警、学区地图应用场景。优化“杭州美好教育”资源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名师公开课”等优质在线教育资源建设和集成水平。建设杭州市中小学教师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数据库。突出“整体智治”导向,积极探索教育政务服务模式创新,全面优化“一件事”集成服务办事体验,切实做到“好办、易办”。适应政府数字化转型迭代升级需求,将教育领域办事事项综合集成到“学在浙江”场景,打造“一站式”网上教育超市,缩短访问路径,优化办理流程,提升群众办事体验感。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研究,培育智慧教育标杆学校,指导相关地区和学校积极推进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和省级智慧教育综合试点工作。〔责任机构:法规处、办公室、人事处、基教处、高教处、职成教处,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教育法治素养

9.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4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各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引导学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参加第六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杭州市中小学生宪法主题艺术评展等活动。加强法治课一线教师培训,浓厚法治课教研氛围,着力提升法治课质量,推进青少年“精准普法”。鼓励学校积极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模拟法庭、法治社团、法治夏令营等方式优化法治教育宣传,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普法的针对性、趣味性、互动性。〔责任机构:法规处、德体处、校安处、宣传处、人事处、组织处,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五、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大力推进工作开展

10.加强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的依法行政领导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作为基础性、全面性工作,坚持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要制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机关各处室、直属学校(单位)要严格依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责任机构:法规处、办公室、组织处等,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11.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5〕82号)的要求,市和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机构建设,配强人员力量,落实专职人员负责教育法治工作,确保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符合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新形势下教育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机构:法规处、组织处,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12.强化工作督查考核。依据《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和市政府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对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和直属学校进行依法行政工作评查交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全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指标要求,确保年度依法治教工作计划按期完成,并于12月底向市教育局上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含各类统计报表)。〔责任机构:法规处、督导处、办公室,各区、县(市)教育部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