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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安吉路幼儿园锦绣园区等103所幼儿园(园区)为浙江省二级幼儿园的通知

2021/05/19 1.0w 阅读 449 点赞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08〕81号)、《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浙教基〔2008〕70号)和《浙江省幼儿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规定,经幼儿园(园区)申报,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及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实地评估,现认定杭州市原下城区安吉路幼儿园锦绣园区等103所幼儿园(园区)为浙江省二级幼儿园(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督促指导新认定的浙江省二级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努力提高保教质量,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发挥好引领作用。

附件:2021年新认定的浙江省二级幼儿园名单.docx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