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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4/13 8.3k 阅读 323 点赞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区、县(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各直属学校(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确认工作的通知》(浙教基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做好相关人选推荐工作。

一、推荐名额

2021年我市可推荐参评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共43名,其中1名为“山区26县”定向推荐名额,由淳安县报送;另报送1名后备人选。

现面向全市分配推荐指标67名,从中通过市级差额评审按省限额择优推送。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推荐名额详见附件2。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有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可推荐1-2名。

二、推荐条件

1.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于党的教育事业,践行党的教育方针,模范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理念先进,积极参与改革,立德树人,关爱学生,有培养潜质,教育教学实绩突出。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获得过市教坛新秀等市级荣誉称号,或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

坚持师德第一标准。经查实近5年来存在违反师德和廉洁自律行为者,不纳入推荐范围。

三、推荐要求

1. 各地各校推荐时应仔细阅研浙教基金〔2021〕1号文件精神,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并覆盖每个学段,兼顾农村学校、中职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和民办学校。萧山、余杭、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推荐的农村学校教师比例不得低于50%。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积极承担开发和开设选修课程、拓展课程以及中职学校中承担社会培训的教师,优先推荐经组织选派参加过援藏、援疆、援青、“希望之光”等省外内支教的教师,以及随迁人事关系交流到农村或薄弱学校的教师。

2.各区、县(市)推荐人选由所在学校(单位)申报并公示,主管教育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审核同意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统一报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市特级教师协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推荐人选在公示5个工作日后直接报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市特级教师协会。市人民教育基金会和市特级教师协会将组织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在此基础上择优向省推送参评。

四、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和贯彻落实《杭州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文件精神,我市2021年省教坛新秀推荐工作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系统”实行线上申报和推荐,教师本人在自主填报页面进行申报,经所在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推荐后,方可参加市级评审。请各地各校务必于 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推荐,相关材料通过“全国教师信息系统”报送,并从系统中导出《2021 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候选人一览表》,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通过“浙政钉”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书面材料。

联系人:市教育局人事处吴栋栋,联系电话:87099803。

附件1:《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 浙江省特级教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确认工作的通知》(浙教基金〔2021〕1号).pdf

附件2:浙江省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名额分配表(杭州市).docx

杭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杭州市特级教师协会

2021年4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