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加和、何阿香的亲属及申报义务人:
经核实,张加和、何阿香存在死亡未销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及《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第一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本所已于2026年5月15日依职权予以注销,请按规定及时交回其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不服本所该注销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公告期限为10日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转塘派出所
2026年5月15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龙坞工业园区8号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571-87310350
转塘派出所依职权注销户口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地址 |
1 | 张加和 | 330106******2715 | 杭州市西湖区象山************* |
2 | 何阿香 | 420222******2725 | 杭州市西湖区之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