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义蓬派出所于2024年11月23日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依法扣押姚某某盗窃涉案财物电动自行车2辆(品牌为哈喽,型号为不详,颜色为粉白色,车架号为不详,车牌号为无)、(品牌为爱狮,型号为不详,颜色为黑色,车架号为不详,车牌号为无),现因该案件已办结,至今无受害人报案,以上涉案财物无法明确合法所有人,根据相关法律,望上述涉案财物所有人在公告六个月内持合法手续、身份证明文件到钱塘区分局义蓬派出所领取。联系人:王警官:0571-82163110
本公告后六个月内仍未领取的,我局将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上述物品按无主财物处置,依法进行变卖、拍卖或销毁,所得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6年5月27日 星期三
监督机关: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联系电话:0571-87283034
特此公告
附物品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