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
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固定在每月5日调整一次,下个调价窗口正是4月5日。
国际航线方面,没有固定涨价窗口期,由航司随行就市自行决定。此前吉祥航空、春秋航空、南方航空等多家航司均密集上调国际航线燃油附加费,涨幅普遍在50%以上,部分航线甚至翻倍。
由于此次调整以出票日期为准,且临近清明假期。不少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赶在燃油附加费上涨前提前囤购了机票,“能买的都买了”。有人甚至买好了2026年一整年的机票。
资料/人民日报、浙江新闻、南方都市报
编辑/焦秋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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