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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5/10/21 1.6w 阅读 227 点赞

一、制定背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发布,明确要求“强化金融政策和科技、产业、财税等政策衔接配合”。

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报告要求:“创新集成财政激励补助、‘投、贷、补、担、保’一体化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强化“财政+金融+科技+产业+债券”政策资金合力,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精准聚焦我市现代产业领域,塑造具有强大影响力与引领力的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新生态。    

基于以上背景,特制定《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高质量融合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8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助力科创企业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力支持科技创新、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夯实财政金融协同基础”等四方面,形成覆盖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支持网。

(一)助力科创企业创新发展

1.提升科创企业融资可获得性。鼓励银行提供优惠利率信贷资金,对“专精特新贷”“好苗贷”等科创类银担专属产品,根据实际贷款金额,按不超过1%的年利率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解读机关:市经信局(负责“专精特新贷”部分)、市科技局(负责“好苗贷”部分)]

探索“浙科联合贷”服务模式创新试点,按规定给予贷款贴息。[解读机关: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

2.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对五大产业生态圈、五大未来产业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给予不超过1%的贴息补助。(解读机关:市经信局)

3.鼓励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1.5%的贴息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解读机关:市经信局)

4.鼓励企业购买科技保险。对购买研发等科技活动类保险的科创企业,每年按不超过实际保险费50%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好苗子”企业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进行统保。(解读机关:市科技局)

5.鼓励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对购买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等产品和专利申请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险、专利执行险等其他险种的企业每年按实际保险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解读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6.推动首台(套)、首批次产品的市场化应用。鼓励企业购买首台(套)产品保险,单个企业每年购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最高补助500万元、购买首批次新材料保险最高补助300万元。(解读机关:市经信局)

7.加强对外向型企业的金融支持和风险保障。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扩大出口信用保险承保规模和覆盖面,拓展出口信用保险功能作用,支持运用保单增信融资,加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阶段性加强面向重点地区外贸企业的金融纾困。(解读机关:市商务局)

鼓励外贸企业采取远期结售汇等措施积极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解读机关: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局)]

(二)鼓励金融机构加力支持科技创新

8.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加大力度支持“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做大做强,加快推动设立润苗基金,积极谋划未来产业基金。(解读机关:市国资委)

9.引导风投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管理的企业可根据投资情况最高奖励5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风投创投机构发债融资。(解读机关:市科技局)

10.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体系。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深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解读机关: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局)]

推动更多项目落地,持续放大AIC基金效应。[解读机关:市国资委]

11.鼓励优化科创信贷产品供给。鼓励银行机构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推出专属信贷产品。对科创企业相关贷款增量排名前20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激励。[解读机关: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局)]

12.推进知识产权质押和证券化融资。对知识产权质押惠及企业数排名全市前5位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奖励。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机构和项目管理(协调)人给予奖励。(解读机关:市市场监管局)

13.优化融资担保增信机制。将科创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给予奖补。探索“股债贷担”联动的创新产品服务模式。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创投机构提供发债融资增信支持,提高企业债券融资的可获得性。[解读机关: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局)]

14.完善科创企业保险保障体系。鼓励保险机构拓展科技保险产品服务,探索以“共保体”方式开展重点领域科技保险风险保障。[解读机关:市科技局]

每年对科创企业相关保险业务增量排名前10位的保险机构给予激励。[解读机关: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局)]

(三)持续优化创新创业生态

15.助推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推广国家、省级险种和市级特色农业保险,对叶菜价格指数保险和农业主体综合保险、渔船互助保险等其他险种按实际保险费给予一定补助。(解读机关:市农业农村局)

16.加强创业就业金融服务。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按规定给予贴息补助和奖补支持。优化事项办理流程,依托“就业创业一张图”等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一键申请”,强化政策靶向供给与精准解读。[解读机关:市人力社保局] 

17.鼓励设立科创金融专营机构。深化科创金融专业化、特色化组织模式探索与实践。[解读机关:市委金融办(市地方金融局)]

18.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对支持科创企业成效较好的银行、保险和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解读机关:市科技局)

(四)夯实财政金融协同基础 

19.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杭创E站”平台和市区两级助企服务平台贯通协同,鼓励金融机构深化与“杭创E站”合作。

20.加强综合统筹协调。持续优化“5+X”陪伴式科创生态服务体系,协调投资、贷款、补贴、担保、保险等资金要素和多项增值服务资源,形成“科技-产业-资金-服务”良性循环的创新创业新生态。

四、注意事项

1.相关政策条款由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2.前发文件与本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3.本文件中涉及的资金补助(奖励)比例和标准为最高限额,政策期内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如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五、关键词解释

本文件中的“优惠利率”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的低于贷款合同签订日同期限、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信贷资金利率,贴息后企业实际承担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

六、施行时间

《若干措施》自2025年12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七、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杭州市财政局  顾余超  0571-89580381

杭州市经信局  胡洪滔  0571-85257073

中共杭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陈小军  0571-85256733

杭州市科技局  黄海君  0571-85255615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管委会  沈英哲  0571-89589235

杭州市商务局  郑文涛  0571-85257735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  钟桦  0571-89582676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黄敏  0571-87232146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聂梦云  0571-89500843

杭州市国资委  高玲  0571-8525589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