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燕、蔡运助、张一、蔡万洲:
因你们拒不按要求迁出登记在杭州市上城区杨柳郡园二区的户口,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及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本所于2026年4月21日已将你的户口迁至杭州市上城区明月桥路1号,请及时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本所办理相关手续。
如不服本所该迁移户口行为,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公告期限为10日。
彭埠派出所
2026年4月21日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艮山东路295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71-86015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