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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03/20 1.1w 阅读 183 点赞

一、制定背景

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共机构带头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对引导全社会提升节能意识、推广应用低碳技术、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降低建筑能耗和碳排放,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降碳改造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4〕20号);

2.《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3.《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

4.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通知》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改造范围和内容。主要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以及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既有建筑,开展建筑围护结构通风空调系统等方面的改造。

第二部分是改造基本要求。主要包括同步实施应改尽改改造到位绿色低碳安全合规的改造原则。

第三部分是分类实施改造。按照不同的改造工程性质,实行分类管理改扩建类工程严格执行国家与地方现行节能规定,履行节能设计、评估及审查程序;对装饰装修类工程杭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改造技术应用目录选择不少于2类改造类别3种及以上具体技术措施设备优化类工程改造后相关设备能效需达到或优于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第四部分是落实工作举措。从加强计划管理、严格设计审查、压实主体责任、创新推进模式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要求,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五部分是施行日期。本通知自202651日起施行。51取得初步设计或方案批复的改扩建类工程,取得施工许可证的装饰装修类工程,以及完成采购的设备优化类工程均应按本通知要求执行

四、适用对象

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

五、关键词解释

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摘自《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应晓儿,0571-8513344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