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制造业强国和新型工业化等重大决策部署的“杭州担当”。为做好“新制造业计划”政策接续,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推动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会同市级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共分为五个部分,包含31条具体政策条款。
1.健全激发创新型制造的创新供给体系。如,激励企业创新发展,对首次认定的战略性科技领军企业、“新雏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给予分档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总量或增量给予分档分类支持;支持杭州市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建设。
2.升级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引擎的智能制造体系。如,对领军型、成长型浙江数商给予认定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技改项目和内生裂变项目分类分档给予补助;创新发放“数改券”,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每年分级评定一批“AI工厂”,分档予以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北斗规模应用产品给予奖励;支持区、县(市)引导整车企业智能化转型,对新车型及新建产线量产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进档奖励;对经省级认定的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首批次新材料给予奖励。
3.做强链式协同的制造业主体培育体系。如,聚焦“车路云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实施补链稳链强链项目,以“揭榜挂帅”“补改投”等方式给予支持;对首次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专精特新企业给予奖励;给予工业企业首次上规和连续在规奖励;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的组织给予激励。
4.拓展契合新型工业化的产业空间体系。如,加强都市型工业土地要素支持,对企业存量工业用地改造过程中提高开发强度、增加建筑容量、开发地下空间的,不增收土地价款;支持产业用地混合配置行政办公、生活服务配套;对首次认定的浙江省五星级、四星级小微企业园给予奖励。
5.优化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生态体系。如,落实优秀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的人员给予支持;对企业新入选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给予支持;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三、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数字经济局)
解读人:余俊
联系电话:0571-8525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