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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强做优做大“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推动杭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5/12/31 1.9w 阅读 151 点赞

一、制定背景

为做强做优做大“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推动杭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制定了《关于做强做优做大“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推动杭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20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分为四个部分、共十条内容。

(一)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突出基金“聚焦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的功能定位突出“围绕杭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部署,发挥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作用,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价值取向;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高效、防范风险”原则,推动基金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运作。

(二)第二部分,包括第二、三两条,主要明确基金架构和管理架构。

第二条基金架构明确“3+N”杭州产业基金集群包括杭州科创基金杭州创新基金、杭州并购基金等三支政府投资基金,以及N支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设立的基金明确三支政府投资基金类型和投资方向杭州科创基金投资方向为“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重点为全市人才创业、中小企业创新、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投融资服务。杭州创新基金投资方向为“投大、投强、投未来”,重点支持我市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壮大。杭州并购基金投资方向为“投上市、投并购、投协同”,重点支持以补链、强链、拓链为目标的金融投资、金融科技投资、产业并购与协同投资。

第三条管理架构,明确市政府、市级国资监管机构、市级相关部门以及基金管理主体各自职责权限。

(三)第三部分,包括第四到第九共六条,从六个方面对基金投资运作各流程环节提出细化管理要求。

第四条资金管理,明确三支政府投资基金资金来源包括市财政预算资金、市属国企自有(筹)资金等国企基金资金来源为市属国企自有(筹)资金。

第五条投资模式,明确三支政府投资基金可采取行业母基金、子基金、专项子基金等投资方式基金管理人原则上采用市场化方式遴选确定,应具备与基金运作相适应的专业能力、投资能力、管理能力、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经验、投资管理业绩

第六条投资要求,优化基金在出资比例、返投要求、费用管理等方面的投资要求。出资比例方面,市级国有资本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从原来的25%调高到30%,将专项子基金中市、区县(市)对被投项目的合计出资比例由原来的20%提高到30%;返投要求方面,杭州科创基金参股基金返投比例从原来的2倍降到1.5倍,杭州创新基金、杭州并购基金参股基金返投比例从原来的1.5倍降到1倍;费用管理方面,调整三支政府投资基金管理费计提方式,根据基金管理规模和运作绩效计提管理费

第七条投资决策程序,明确基金管理主体应履行基金投资主体责任,按照杭州市国有企业投资分类管理办法和国资监管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

第八条存续管理及退出,完善基金托管和备案、投后管理、退出管理等方面内容基金存续期限作了较大调整明确杭州科创基金的参股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20年,杭州创新基金、杭州并购基金的参股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15年。

第九条风险防控和绩效管理,提出风险防控、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尽职免责等方面的举措。提出遵循基金投资运作规律,构建以尽职合规为核心的具有更高容忍度的尽职免责机制。容忍正常投资风险,不将正常投资损失作为启动责任认定程序或追责的依据。完善免责认定标准和操作流程,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支持。制定了附件《产业基金投资尽职合规免责清单》,对适用尽职免责机制的情形以及负面清单做具体阐述。

(四)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和政策协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强化市、区县(市)投资联动加快打造一支懂经济、懂产业、懂投资的国际化、专业化、市场化的基金投资人才队伍。

、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李雪丰

  联系电话:0571-85255872、0571-8525589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